省水利厅专题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时间:2022-04-07

4月6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厅长孙运锋、在郑厅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厅整改办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并对下步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我省水利治理和管理能力,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要提升站位。生态环保督察是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厅上下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要把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要统筹推进。抓整改,既要解决好具体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把督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与统筹推进水利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要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灾后恢复重建、能力作风建设、“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等决策部署,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加快补齐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整治和水灾害防治的短板,强化水安全保障。

三要突出重点。抓好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夯实水安全保障的法治基础、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抓好黄河取用水管理,推进区域与流域统筹协调,规范取水指标和用水计划管理,加强生产、生活和生态取水用途管理;采取农村供水四化、水源置换、引水补源、高效节水、水井封填等措施,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做好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质和水源地保护,确保“一渠清水北上”;持续开展黄河“清四乱”行动,确保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持续督导小水电整治、橡胶坝管理,推进伊洛河水生态环境改善。严格取用水监管,发挥好河口村水库调蓄作用,保障沁河主要断面生态流量。

厅总规划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